當前位置:北京普天同創(chuàng)生物科技有限公司>>計量儀器>>力學計量器具>> PTYQ-2020綜合流量壓力校準儀 計量儀器
適用范圍:
校準儀采用孔口流量計法、容積法測量氣體流量,可供環(huán)保、衛(wèi)生、勞動、安監(jiān)、軍事、科研、教育等部門用于氣路流量測量及流量儀器校準。
性能特點:
校準儀造型美觀,采用工業(yè)級彩色觸摸液晶屏,中文圖標顯示,可以通過儀器中幫助文件查看氣路連接,使用具體注意事項,易于操作。開機自動檢測功能,檢測環(huán)境溫度傳感器、大氣壓力傳感器、微壓壓力傳感器、表壓壓力傳感器是否正常。
環(huán)境參數(shù)可以選擇手動輸入或自動測量。
WIFI功能,校準儀開啟WIFI服務器功能,進行校準流量時,自動往已連接的客戶端發(fā)送校準儀實測的溫度、壓力、流量等數(shù)據(jù),給被檢儀器自動校準功能提供數(shù)據(jù)。校準參數(shù)具有自動保存,恢復出廠設置功能。
內(nèi)置大容量鋰電池,可供儀器連續(xù)工作12小時。
采用紅外線傳感器裝置與微電腦數(shù)據(jù)處理技術,可有效減少外界光干擾。
可外接優(yōu)盤及熱敏打印機。
大流量校準器、SVOCs流量校準器、中流量校準器測量中實時顯示實際流量、標況流量(293.15K,101.325kPa)、標況流量(273.15K,101.325kPa)及相應曲線,實時顯示實際累計體積、標況累計體積(273K,101.325kPa)。
皮膜流量計測量中實時顯示實際流量、標況流量(273.15K,101.325kPa)、參比流量(298.15K,101.325kPa)及相應曲線,實時顯示實際累計體積、標況累計體積(273.15K,101.325kPa)、參比累計體積(298.15K,101.325kPa)。
皂膜流量計測量中實時顯示實際流量、標況流量(273.15K,101.325kPa)、標況流量(293.15K,101.325kPa)、參比流量(298.15K,101.325kPa)。
根據(jù)浮子流量計出廠參數(shù)當前環(huán)境溫度、大氣壓力、氣路阻力自動換算成浮子流量計當前刻度下的實際流量。
技術參數(shù):
序號 | 參數(shù)名稱 | 測量范圍 | 分辨率 | 精確度 |
1 | 大流量校準器 | (0.700~1.400)m3/min | 0.001 m3/min | ±1% |
2 | SVOCs流量校準器 | (150.0~800.0)L/min | 0.1L/min | ±1% |
3 | 中流量校準器 | (70.00~140.0)L/min | 0.01L/min | ±1% |
4 | 皮膜流量計 | (5.00~110.00)L/min | 0.01 L/min | ±1% |
5 | 皂膜流量計 | (50.0~6000.0)mL/min | 0.1mL/min | ±1% |
6 | 微壓壓力計 | (-3000~3000)Pa | 1Pa | ±1%FS |
7 | 表壓壓力計 | (-30~30)kPa | 0.01kPa | ±1%FS |
8 | 大氣壓力 | (60~115)kPa | 0.01kPa | ±1% |
工作條件:
鋰電池充電器:輸入:AC100V~AC220V;50/60HZ;輸出:DC12.6V、1.0A。
環(huán)境溫度:(-45~99)℃。
環(huán)境濕度:(0~90)%RH。
大氣壓力:(80~106)kPa。
適用于非防爆場合。
安全保護及注意事項:
為防止損壞您的校準裝置,在使用本設備前請仔細閱讀下面的安全須知,并妥善保管以便所有產(chǎn)品使用者可隨時參閱。
若使用校準裝置機內(nèi)電池工作,請先檢查電池電量是否充足,不足應及時充電并應確認是否是配套充電器。
校準前應先確認氣路連接是否正確。
勿在環(huán)境中使用,以免發(fā)生或火災。
勿自行拆卸本產(chǎn)品,遇到故障時請聯(lián)系本單位售后服務部門。
使用中遇到儀器故障,先按照“8 簡單故障及排除方法”進行檢修,若還不能排除,請及時聯(lián)系客服及維修人員。
運輸貯存及維護保養(yǎng):
校準裝置在運輸過程中應向上放置,避免傾斜、翻轉。
校準裝置在運輸、使用過程中應避免強烈的震動、碰撞及灰塵、雨、雪的侵襲。
校準裝置應存放在陰涼、干燥、通風的地方。
校準裝置在初次使用時,電池性能未達到最佳狀態(tài),經(jīng)過對電池進行循環(huán)充放電三次左右可以激活電池特性,使電池容量達到最佳狀態(tài)。
校準裝置正常情況下,應每年檢修一次。
校準裝置長期閑置不用時,應每月通電一次,通電時間不小于4小時,應充滿電后存放。
校準裝置長時間不用時,應每月對電池進行充放電一次,每次充電時間不得少于6小時。校準裝置設計有電池過充和過放電保護的功能。